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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锡盟公安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紧盯法制公安目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锡盟公安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社会面防控
一是今年锡盟公安局印发了《锡盟公安机关农牧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锡公发〔2019〕28号),有效开展农牧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二是为进一步维护锡盟辖区社会治安安全稳定,加强对辖区内早市、夜市的社会面治安管控,锡盟公安局治安支队针对夏季辖区案件分布情况,周密谋划,强化举措,积极组织各地辖区派出所开展秋季早市、夜市治安防控工作,竭力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锡盟公安局已对环京、环呼、环盟市(旗县)31处检查站(临时卡点)人证核验终端进行了系统升级。并分别在2019年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五一劳动节、暑期安保等重大安保活动中分别启动了环京、环呼检查站一级勤务,其中,环京各检查站累计启动一级勤务4次,二级勤务4次,严格查控及防止枪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各类危险、违禁物品流出,并防止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事件的发生;四是会同邮政、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严防犯罪分子获取枪爆刀等危险物品。
二、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锡盟公安局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锡盟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安排,及时组织锡盟公安局各部门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内蒙古“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和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内蒙古“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及录入工作,共计认领44项,编制44项;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共计认领及录入38项监管事项,已阶段性完成行署工作部署。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汇总盟局各相关部门数据,锡盟公安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共计201项,其中实现“马上办”的审批服务事项184项、实现率91.5%;实现“网上办”的审批服务事项40项、实现率19.9%;实现“就进办”的审批服务事项181项、实现率90%;实现“一次办”的审批服务事项190项、实现率94.5%。
三、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锡盟公安局按照《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要求,规范锡盟公安局资产配置、健全资产配置体系,保障锡盟公安局单位运行。
四、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全盟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锡盟公安局印发了《锡盟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在涉及公安工作大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重大行政事项依法作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锡盟公安局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及时印发了《锡盟公安局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案件移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并积极推动锡盟公安机关受立案改革等重要工作,以建立健全锡盟公安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一)受立案改革情况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法制〔2019〕116号)和公安厅法制局的要求,全盟各地普遍按照受立案改革要求成立了案件管理机构,采取与法制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建设。全盟案件管理中心、案管室建设进度整体滞后,没有完全合乎高标准案管机构建设要求的案管中心。同时,大部分地区案管中心内未建立案卷装订室、保管室,及没有安装办理进程显示屏,且由于警务综合信息平台不支持等原因,全盟除二连浩特公安局外均不能实时显示办案进度、强制措施届满期限、办案时限等信息。
(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情况
锡盟法制部门严格执行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地均由法制部门专人对接本地检察机关。对立案撤案、不予立案、采取解除转换强制措施、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涉案财物处置、提请逮捕、延长羁押期限、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加强全面审核把关。并由法制部门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法院等职能部门。
六、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锡盟公安机关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七、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锡盟公安机关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日常工作,逐步建立平时考核激励机制,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根据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公务员在推进公安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锡盟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公法【2017】281号)规定,每年配合自治区公安厅组织锡盟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并为了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安机关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锡盟公安局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制度》,规范了细密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
八、其他工作情况
1、锡盟公安局已将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内。
2、锡盟公安局已对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进行回复。2019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已按照行署部署完成了各项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