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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公安机关在盟委、行署和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依法治盟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盟公安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锡盟”为目标,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全体民辅警的法治思维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锡盟公安局党委通过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盟公安机关民辅警树牢法治理念,扎实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盟公安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委会议共计组织学习5次,举办全局性学习培训2次。
(二)持续践行训词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警为统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贯彻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在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中,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通过边学边干、学用相长,努力争做“两个屏障”忠诚卫士,全面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三)持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锡盟公安局充分利用“平安锡盟”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媒介,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发布《学习宪法,你我从来都不是看客》《宪法和我的故事》《关于国家宪法日,你了解多少》《什么是宪法》等四篇文章,全力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公安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及公安厅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网站、“24小时警局”等渠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执法服务阳光透明。紧盯执法办案中短板弱项,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受立案等方面规定,明确要求民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让民警习惯在“显微镜”下执法、在“聚光灯”下办案,提升全局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同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公职律师事前、事中的论证咨询作用。
(二)切实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总结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验做法,继续延伸至“第二批教育整顿”持续推进。特别是针对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暴露出的交通执法不规范问题,纵深开展交管系统教育整顿“大补课”。结合公安厅“15+N”整治任务,细化分解了23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阶段性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把“大补课”抓深抓细抓实。同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梳理归纳各执法警种涉及装备、流程和科目的规范导则,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锡盟公安机关立足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全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度,加快基层所队案管组建设和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构建“盟市+旗县+所队”三级监管体系,对办案活动的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闭环监督管理,实现安全、规范、高效的执法管理效能。目前,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6个,正在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7个、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升级23个、案管组29个。
(四)强化公安民警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练兵模式,按照“政治轮训三年全覆盖”工程要求,举办政治轮训班8期,累计培训民辅警788人。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结合工作实际,对全盟公安民辅警开展法律法规、警务技能全员轮训,强化岗位练兵。同时,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公安厅高级、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达到以考促学,提升执法能力的目的。2021年,共组织全盟243人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254人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出台《锡盟公安机关鼓励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提升辅警素质能力。目前,全盟公安民警中共有61人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其中警务辅助人员5人。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的通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依法治区办印发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盟局法制部门认真履行受立案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掌握受立案情况,监督受立案流程,及时发现纠正受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对经济犯罪案件,按照“三个当场”的要求,对接报案、是否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记载,坚决防止体外循环,杜绝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事前审核监督,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出不予立案审核意见;对刑民交叉的案件,严格按照《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执行,切实从执法源头上解决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问题。
(二)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全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三清单”,向社会发布公告,制作工作流程和情况动态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式管理,推动顽瘴痼疾整治起底见效。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权益。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犯罪,对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类报警求助,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快侦快结,坚决防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生。一是依法侦办涉企案件。全盟14个旗县市(区)公安局经侦部门与当地知名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对阻挠工程施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切实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除涉黑涉恶企业之外,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措施。
(四)健全网信执法体制机制。严格遵照“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全盟社会大局稳定,全面保障全盟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筑牢祖国北疆网络安全稳定屏障”的总要求,深化推进网警公开巡查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巡查执法操作规范,依托大数据提升舆情走势分析研判能力,充分利用网警巡查账号做好执法宣传工作。强化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形成网上负面舆情快速处置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报送互联网情报信息500余条,成功发现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500余条,利用“锡林郭勒盟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共发表近700篇文章,完成了公安部、公安厅对“净网2021”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五)依法处理涉疫案件。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盟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要求依法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全力以赴投入防疫管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有力服务了当前工作大局。一是综合考虑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目的、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合理合法认定罪名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把握执法分寸,严防一律羁押、一律拘留、一律从重等极端做法;三是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避免引发对立情绪、激化矛盾;四是切实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讲究执法方式,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五是依法厘定公安机关职责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封闭场所、隔离治疗、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强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锡盟公安局已将21项政务服务事项“打包”入驻盟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打造了“智慧民爆”民用爆炸物品移动审批(监管)APP、“公安政务微信预约平台”和“智慧社区警务管理系统”;将15项车驾管业务下放到边境派出所;开展“流动户籍室”进农牧区特色服务,方便农牧民“就近办、便捷办”;加强与盟卫健、税务等部门合作,推动“我要办理新生儿出生事项”和“我要办理新车上牌”一次办落地落实;对“蒙速办·一次办”和公安业务窗口使用全盟统一的“排队取号”系统和“好差评”系统,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能力。截至目前,全盟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518次;梳理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385项、解决385项,收到锦旗138面、感谢信22封。
(二)强化预防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按照盟司法局和盟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盟已有81个派出所建立了“两所联调”机制,截至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847起。二是要求全盟公安机关派出所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宗旨,创建了乌兰牧骑式警队、蒙古马式警队,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警务效能。目前,全盟共有81个派出所已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率为100%。全盟共有64名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280名社区民警进社区(村)嘎查“两委”班子。三是推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截至目前,全盟派出所累计投入警力8158人次,严格落实“五必进、全覆盖”,走访生活困难群众家庭1278户、重点退役人员361户、治安防范重点部位4111个、经营困难企业158个,走访排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2500起,化解率为99%。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智慧公安”建设。经行署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建设“智慧公安”项目,预算总投资1.69亿元,建设周期为2021-2022年,运维期为2023-2025年。该项目包括智能感知、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及业务应用等4个体系,涉及“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平台、反诈中心、治安防控体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管理系统、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等共19项建设内容。8月21日已完成“智慧公安”项目可研究性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8月24日完成了评审工作。
(四)强化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公安机关主抓、全民积极参与的“三非”外国人治理协调机制,加强“三非”治理工作。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常态化查验外国人身份证件。对外国人集中的场所加强日常巡控,切实提高涉外治安防控水平。以“两站一场”为重点,加大堵截盘查力度,切断“三非”人员流窜途径。严格审查外国人居留许可、签证申请材料,从中发现可疑人员,深挖线索、依法打击。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
(一)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民警察管理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锡盟公安局先后出台了《锡盟公安局苗头性问题民辅警管理办法》《锡盟公安局民辅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暂行规定》《锡盟公安局民辅警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锡盟公安局民辅警轮岗制度》《锡盟公安局调训及专项工作抽调人员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修订)》《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政工主官和政工干部职责规范》10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盟公安民辅警行为,不断健全完善政法领域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锡盟公安机关按照《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要求,健全监督管理长效化机制体系,坚持执法考评制度,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以月、季度、半年、全年为时间点,以案件自查、互查等形式对全盟各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网上执法考评。同时,结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的受立案专项网上督察活动,法制支队每日对全盟各类案件开展执法监督巡查工作。
(三)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在全盟范围印发《关于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的通知》,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证据收集、固定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同时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要求,确定专人对接监委、法院、检察院,制作相关台账及工作规范。成立了“公安+检察+监委刑事案件研判中心”,创新实施“纪委监委+检察+公安”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办法。
(四)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盟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约束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违规插手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办理的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依托警综平台,建立强制记录填报制度。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嵌入简便易行的记录填报程序,实现一线民警跨级直报功能。通过记录填报信息统一纳入后台保密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非授权人员不得查阅、接触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记录填报工作的保密性,摒弃了民警填报的后顾之忧。二是畅通信息渠道,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告知义务。要求全盟公安民警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必须告知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关于“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通过各地政务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彩铃以及在执法办案场所张贴公示信息等方式,向公众告知“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畅通执法信息公开渠道,保障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依法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锡盟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