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锡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认真制定了锡盟公安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方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锡盟网上公安局、平安锡盟微博等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锡盟公安局建设了锡盟网上公安局。
(二)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锡盟网上公安局基本目录建设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安厅工作要点完善了目录,突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政策解读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二、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一)机构领导信息公开情况。根据锡盟公安局组织机构和人事变动,及时在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锡盟网上公安局对组织机构和领导简介进行公开,共发布组织机构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
(二)财务、业务、法律条文公开情况。锡盟公安局发布财务预决算公开信息14条,业务工作信息4条,法律法规3条,在锡盟网上公安局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43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本单位内部业务科室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三)办理上级部门转送事项情况。内蒙古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转送事项7件,其中业务咨询5件、厅长信箱2件。锡林郭勒政务门户网站公众留言转送业务咨询2件,对上述问题锡盟公安局办公室及时予以了回复,得到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日常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对上级要求公开的信息能够按时公开,对自己本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开的信息,缺乏工作主动性。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全面,对一些与群众接触不多的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力度不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公安事项工作,做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