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相关规定要求,现将锡盟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盟公安局按照自治区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的要求,结合锡盟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公布警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盟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盟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治安、交管、出入境、边防、消防、法制、信通、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盟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盟委、行署和公安厅的要求,盟公安局制定了相关公开制度,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盟公安局指导全盟公安机关业务办理窗口建立办事流程、办事规范上墙制度,并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手机、LED滚动屏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盟公安局机关发布信息1000余条,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盟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边防、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政务门户网站是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为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真正实现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执法公开、警方资讯、网上服务大厅、投诉举报、便民服务、温馨提示等栏目,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正在建设“网上公安局”,将依托“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授权查询服务。通过执法公开,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盟公安局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业务特点,通过网站公开了大量信息。2015年,在锡盟公安局政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61条。
二是建立了多个警民互动网络交流平台。目前,盟公安局有公安微博有5个,微信公众号1个。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警务信息、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解决网友求助、投诉等诉求。利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等节点,发布实时路况、安全防范小常识、民警执法执勤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等信息,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
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近年来,盟公安局为方便群众,大力加强“服务措施一网办”建设,推出网上便民促发展服务措施,并提供网上预约受理,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2015年,盟公安局还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打造“便民公安”。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了申请表“三表合一”,治安、交管、边防、消防等部门也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流程和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盟公安机关按照“四个一批”(能取消一批的取消一批、能简化一批的简化一批,能下放一批的下放一批,能网上运行的网上运行一批)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盟公安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开通“网上公安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