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盟在职民警进行初任、警衔晋升等培训。
负责全盟各类公安培训教学信息的收集,负责支队党建和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上通下达,开展各项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机关的经费、财务管理和后勤装备工作,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盟公安民警教学业务;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日常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对公安政策法规进行研究;负责教师队伍管理;组织实施全盟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制订并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负责全盟学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支队为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下设的独立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全面掌握本支队各方面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有关情报信息资料。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沟通、联络协调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主持、起草有关年度、季、月工作计划以及总结材料,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审核。修订完善支队内部管理规定,督导内部管理制度化。做好会议记录和台账、统计报表;起草支队有关文件材料,负责公文、文件资料收发、打印、传阅、存档;做好印信管理、纪要保密和档案材料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务、宣传等工作。协助支队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考勤考核、会议准备、接待等工作。管理好本单位内务工作。组织或承办支队领导交待的其它事项,并承担一定的授课任务。
后勤保障科
负责支队后勤管理。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支队后勤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支队基本建设、房屋维修、训练和教学设施的维修及更新工作。负责支队车辆管理及维修。负责民警必备装备的配备及管理工作。负责与本支队财务工作有关的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教务训练大队
负责安排、落实、总结每期培训班课务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备课情况及质量,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日常警务、体能训练及教学等相关工作。培训期间临时应急分队的组织及管理工作。负责学员考试、阅卷工作。负责全盟保安培训相关工作,并受支队领导委派同其他相关单位、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负责中国公安大学驻锡盟函授站相关工作,包括函授学员的入学注册、建立和管理学籍档案、收缴学费和资料费、函授学员的资料发放、组织学员参加考试、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等工作。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做好教学设施、设备、材料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当好支队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学员管理大队
受支队领导委派,全面负责培训班事务。组织和领导班务活动,具体实施学员日常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帮助。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学员动态,处置突发问题。做好训练支队、参训单位、学员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负责培训学员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参训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的通报。
(二)人员编制
根据锡署办发(2010)161号“三定”规定,锡盟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行政编制为21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3名。截至2020年末,我支队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6名、工勤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20年我支队年初预算收入579.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45.57万元(人员经费301.99万元,公用经费43.58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
(二)本年收入决算数7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717.51,收入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年末追加30万元工作经费等。
(三)本年支出决算数698.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差异主要为年初在部门预算资金安排上,始终坚持从严控制、从紧编制原则,确保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差异主要为预算中不含上年项目经费结转数、不含本年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以及本年追加项目经费等原因。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923.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22.5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0.76万元;支出总计923.2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5.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9.15万元,增长12.00%;支出总计增加99.15万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差异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96.3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规范》《警务实战训练装备配备通用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购置大批训练装备及器材。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7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51万元,占99.30%;其他收入5.02万元,占0.7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69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9万元,占51.30%;项目支出339.81万元,占48.7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7.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9.86万元;支出总计917.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4.44万元,增长11.50%;支出增加94.44万元,增长11.50%。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差异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96.3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规范》《警务实战训练装备配备通用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购置大批训练装备及器材。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7万元,占51.30%;项目支出339.81万元,占48.7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82万元、津贴补贴134.27万元、奖金5.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26万元等,较上年减少36.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4.41万元;公用经费4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1万元、电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9万元,较上年减少5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由锡盟公安局统一缴纳。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5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年初在部门预算资金安排上,始终坚持从严控制、从紧编制原则,确保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支队培训计划做出相应调整,培训班次、人员减少,导致油料款、车辆维修费减少,本年实际支出数较上年大幅减少。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购置费及公务接待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养、保险等支出,车均运维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支队培训计划做出相应调整,培训班次、人员减少,导致油料款、车辆维修费减少,本年实际支出数较上年大幅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盟公安民警培训经费 ”、“监控报警系统、被装购置、室外射击设备费及靶场维护费”、“警务实战训练装备费”等5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全盟公安民警培训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6分。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1月,专项经费未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我支队培训班未能按计划进行,上年相关结转结余资金10月份使用完毕,近期培训费用正在办理支付手续,另有两期督晋督培训班、辅警培训班、看护人员新警培训班等于2020年12月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盟公安民警培训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杨晓平04798216135
|
|||||
主管部门
|
锡盟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0
|
0
|
10
|
0
|
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本年警衔晋升培训
目标2:完成本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培训
目标3:完成本年警务实战教官训练
目标4:完成其他各项培训任务
|
目标1:完成本年警衔晋升培训
目标2:完成本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培训
目标3:完成本年警务实战教官训练
目标4:完成其他各项培训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组织培训班次
|
10
|
6次
|
3次
|
5
|
受疫情影响,我支队培训班未能按计划进行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
|
参加培训人数
|
10
|
545人
|
320人
|
5
|
||||
质量指标
|
培训覆盖率
|
10
|
≥95%
|
60%
|
6
|
|||
培训合格率
|
10
|
≥95%
|
95%
|
8
|
||||
时效指标
|
组织培训时间
|
5
|
8月(5月-12月)
|
6月(5月-10月)
|
3
|
|||
|
|
|
|
|
||||
成本指标
|
组织培训成本
|
5
|
100元/人/天
|
100元/人/天
|
4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参与培训对工作产生的直接影响
|
15
|
警务技能水平有所提高,相关业务知识水平有所提高
|
警务技能水平有所提高,相关业务知识水平有所提高
|
8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受训学员警衔晋升率
|
15
|
≥95%
|
≥85%
|
8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10
|
≥95%
|
≥95%
|
9
|
||
总分
|
100
|
|
56
|
|
2. 警务实战训练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7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1.84万元,完成预算的83.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警用装备41.8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剩余8.16万元正在办理采购手续,将于2021年支付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警务实战训练装备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杨晓平04798216135
|
|||||
主管部门
|
锡盟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41.84
|
10
|
83.68%
|
8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41.84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提升我盟公安民警警务实战能力
目标2: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需购进配套警务实战训练装备
|
目标1:提升我盟公安民警警务实战能力
目标2: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需购进配套警务实战训练装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手铐
|
10
|
30个
|
30个
|
8
|
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
|
警棍
|
10
|
50个
|
50个
|
8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5
|
≥95%
|
0
|
0
|
|||
购置验收通过率
|
10
|
≥95%
|
≥95%
|
8
|
||||
时效指标
|
采购时间
|
5
|
2021年8月
|
2021年11-12月
|
3
|
|||
|
|
|
|
|
||||
成本指标
|
手铐
|
5
|
300元/个
|
150元/个
|
5
|
|||
警棍
|
5
|
500元/个
|
340元/个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训学员警务技能水平
|
15
|
有所提高
|
警务技能水平有所提高,相关业务知识水平有所提高
|
12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用年限
|
15
|
1-3年
|
1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10
|
≥95%
|
≥90%
|
8
|
||
总分
|
100
|
|
75
|
|
3. 监控报警系统、被装购置、室外射击设备费及靶场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7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3.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智能枪弹库17万元,实弹战术冲房设施及安装费56.9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扣质保金3万元,辅警被装正在办理采购手续,将于2021年支付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监控报警系统、被装购置、室外射击设备费及靶场维护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杨晓平04798216135
|
|||||
主管部门
|
锡盟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73.98
|
10
|
92.48%
|
9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
|
73.98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培训任务:
目标2:购买一套智能枪弹库安全防范系统:
目标3: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
|
目标1:完成培训任务:
目标2:购买一套智能枪弹库安全防范系统:
目标3: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智能枪弹库系统
|
10
|
1套
|
1套
|
9
|
及时办理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
|
室外射击设备
|
10
|
1套
|
1套
|
9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5
|
≥95%
|
0
|
0
|
|||
购置验收通过率
|
10
|
≥95%
|
≥95%
|
9
|
||||
时效指标
|
采购时间
|
5
|
2021年8月
|
2021年10-11月
|
3
|
|||
|
|
|
|
|
||||
成本指标
|
智能枪弹库系统
|
5
|
17.38万元
|
17万元
|
5
|
|||
室外射击设备
|
5
|
60万元
|
60万元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警务辅助人员内务管理水平
|
15
|
有所提高
|
警务技能水平有所提高,相关业务知识水平有所提高
|
12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用年限
|
15
|
3-5年
|
1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警务辅助人员满意度
|
10
|
≥95%
|
≥90%
|
9
|
||
总分
|
100
|
|
80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监控报警系统、被装购置、室外射击设备费及靶场维护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现将该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公开,具体如下:
1、基本情况:
我单位负责全盟公安各类培训、教学及信息收集,组织开展全盟民警警务技能教育训练工作。为完成培训任务,需购买一套智能枪弹库安全防范系统;为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需为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配备相应被装。
2、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目标1:完成培训任务:
目标2:购买一套智能枪弹库安全防范系统:
目标3:满足警务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日常工作和辅助执法执勤需要:
3、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购买智能枪弹库17万元,实弹战术冲房设施及安装费56.98万元。
4、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智能枪弹库17万元,实弹战术冲房设施及安装费56.98万元,扣质保金3万元,辅警被装正在办理采购手续,将于2021年支付完毕。
5.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及时根据预算完成项目的采购手续、付款手续。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5万元,比2019年减少55.35万元,降低57.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提倡过紧日子,此外本年取暖费由锡盟公安局统一缴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84.23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货物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4.71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工程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82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服务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接送培训学员及执法执勤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教学智能一体化系统,比2019年无增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婷 联系电话:0479-8216137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