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21-4/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5-2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5-24 11:33:4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 民事责任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推动、倒逼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完善治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锡盟公安机关已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推进涉诈民事责任专项工作,协调市场监管、工信、人行部门剖析电信、金融、互联网等企业责任,对于有关企业存在过错的,依法引导、协助受害人提起法律诉讼,督促树立行业主责意识和个人法治意识。
- 刑事责任方面
锡盟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断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深挖行业“内鬼”。全盟公安机关对“组织者”“跑分客”“招募者”及行业内鬼开展重点打击,捣毁“两卡”窝点,
斩断犯罪链条,铲除违法犯罪滋生土壤。2024年4月,东乌旗
公安局在办理涉诈线索过程中,顺线抓获1名邮政局“内鬼”。二是深化惩治惩戒。强化对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涉案串并,确保应抓尽抓、应拘尽拘;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但不构成犯罪的失信用户,纳入重点人员库实施管控。今年以来,全盟公安机关共刑事打处“两卡”犯罪人数83人,行政处罚“两卡”违法犯罪人数22人,录入惩戒人员212人。
- 建立白名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止付、冻结工作,防止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银行账户被全额冻结,影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企业、单位白名单制度。相关企业、单位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将本企业、单位账户列入平台“白名单”的书面申请,并需承诺一旦涉案,先行赔付受骗群众。经审批后将相关企业、单位用于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合法银行账户纳入“白名单”。目前,全盟列入白名单中的企业、单位共有32家。
同时,锡盟公安局将充分发挥盟协调机制办的职能作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涉诈企业名单,督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登记注册企业的审核把关,建立相关监督机制,严防以开办企业之名从事电诈犯罪。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