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公安局全面推进人才落户17项举措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 | |||
索引号:01165921-4/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锡盟公安局全面推进人才落户17项举措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 | |||
成文日期:2024-04-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11 11:26: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盟公安局全面推进人才落户17项举措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
1.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城市、建制镇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2.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取得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入户,可以在居住地城区、建制镇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租房地址(房产局备案或原户主同意)、直系亲属户、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居住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原则办理。
3.持续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设区市市区、县级市市区、旗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4.外省居民符合干部职工调动、夫妻投靠、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学生毕业、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购房立户的其中一项条件,及首申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新生儿异地入户等事项,均可通过部级“跨省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在我盟居住的区内、外省居民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户口)或政务服务大厅(户口+身份证)申请办理,无需两头跑。
5.积极推广“互联网+户政”及“互联网+居住证”业务。依托“蒙速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公众号、部级跨省通办业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户政85项户籍、身份证及居住证业务线上申请、受理、审批。坚持树牢“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服务理念,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业务办理。
6.完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建设。鼓励各旗县市区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集体户,对于来我盟居住生活就业创业的、无长期固定居住地点但有落户需求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人事档案在本盟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申请在我盟各级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7.完善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建设。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设立集体户。对于来我盟居住就业的、无固定居住地点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群众,无自有房屋,可统一落户至就业单位集体户。
8.完善社区集体户建设。城区及建制镇范围内派出所,应设立社区集体户。对于来我盟居住、就业、创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群众,无自有房屋或房屋无住宅属性、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社区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9.完善乡镇、村(嘎查、居)集体户建设。进一步拓宽返乡入乡落户渠道,对申请返乡入乡落户的农村牧区籍大学生、科研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情形,允许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乡镇集体户或村(嘎查)集体户,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城镇性质不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可将户口从学校或部队集体户迁入农村牧区原籍家庭户。
10.开设大中专院校迁入迁出“绿色通道”。大中专院校录取迁入户口,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即可在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回原籍只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及原籍迁出户口簿即可办理落户。对于来我盟居住就业创业的人员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身份证受理业务时,可提供延时、错时、预约等服务。
11.关注解决农村牧区历史遗留的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不符合收养规定无法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书的无户口人员,经当地乡镇或村(嘎查、居)委会同意并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辖区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核实,排除被拐卖(盗、抢)情形,按照“一人一案、一事一议”,落户至事实收养人居住生活的村(嘎查)集体户,集体户口性质为城镇。
12.陆续推出自治区内“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与医院、民政、卫健委、政务服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汇聚融合各部门数据资源,会同相关部门陆续推出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公民婚育“一件事”、退役军人“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等联办服务。群众可通过“蒙速办”APP、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件事”服务专区,或在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发起联办申请,拟落户地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办结,切实解决群众为办成“一件事”在多个部门间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
13.规范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居住地或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居住地派出所可以在全区治安综合业务应用系统里查到居住信息的,群众应提交锡盟居住证。
14.建立人才引进单位对接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对于来我盟居住、就业、创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群众,急需办理居住证业务,可由单位负责人统一对接居住地派出所优先办理。
15.实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推行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审批管理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实现群众一个窗口办成所有事。
16.房屋产权人为未成年人,可以立为户主。
17.以群众“最多跑一次”为工作目标,采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帮代办、容缺办、上门办、送证上门”等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服务便民化要求。坚持推行“3+3”便民服务模式,即:“节假日+周末”延时服务、“办证+送证”上门服务、“特事特办+集中办理”,为老、弱、病、残、孕、大中专院校迁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高效办理各类户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