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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立案是公安机关一项最重要、最真实、最基础的工作。如实立案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的治安形势。公安机关每天受理群众报案、如实登记、立案汇总,不仅可以迅速直观地显示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情况,也可以正确了解一个地区的总体治安形势,通过警力倾斜,强化重点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可见如实立案工作特别重要。
一、立案不实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应立不立。如电信诈骗、丢包诈骗等案件侦办难,民警怕立案后不能及时侦办引发受害人不满,投诉或信访,对于本应该由本单位立案的总是以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方式推脱、推诿。
二是压案不立。对不是重特大或有影响案件,属于涉案价值较小的刑事案件,有压案不立的现象。
三是对立案标准存在误区。对撬门破窗入室盗窃、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立为刑事案件。但实际操作中,个别单位仍仅用被盗财物金额作为唯一立案标准,致使一些案件应立未立。
四是立案不实。这类案件主要是伤害案件,处警民警现场处警调解完毕,对案件采取“和稀泥”的方式降格处理,还有一些民警怕麻烦,如摩托、电瓶车盗窃案,因价值一时无法确定,该立为刑事案件的受理为治安案件,导致个别该类案件出现立案不实现象。
五是不破不立。由于追求破案率,如果没有充分的破案条件、受害人损害程度不大的案件不立案。有的办案单位心存侥幸心理,估计受害人不会再来公安机关过问的案件有不立案的现象。
六是发案不报。实际工作中,个别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报案或报案滞后,导致证据丢失,报案破不了案,造成案件漏立、漏登问题。七是不该立案的立案。在破获的系列流窜案件中,为扩大战果,将不属本机关管辖的外地案件作为本地案件立案,或将同一案件拆分立案,使立案总数大幅增长。
二、立案不实的主要原因
一是警力不足。警力现状与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与新要求不对称,民警在“5+2”、“白加黑”工作模式下,感到心力俱疲、压力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民警会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立了案后还要开展复杂繁琐的工作,可能会衍生出不如实立案现象。
二是主观认知偏差。办案民警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把自己的利益、业绩放在第一位,片面追求低发案率和高破案率,造成有些案件不如实立案,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形成信访“后遗症”。
三是受害人不愿配合。一些案件因为损失较小,受害人害怕被打击报复或不相信公安机关的破案能力,致使一些群众不愿意报案、不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如非受害人报警、处警时找不到报警人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立案及案侦后续工作。
四是责任心不强。有的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由于个别民警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敷衍、推诿报案人,造成受害人自身不报案,致使未如实立案。
五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安机关如实立案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缺乏约束力,没有真正将不如实立案问题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对未如实立案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不到位。同时,日常对基层单位如实立案工作缺乏必要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对纠正不如实立案的问题仅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实到行动上。
三、如何做好如实立案工作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如实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扎实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如实立案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真正认识到不如实立案就是违规,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放纵,从而把如实立案工作作为一种自觉的执法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报警案件首接责任制。要认真受理每一起案件,这也是建立完善如实立案长效机制的最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及时地规范报警立案工作流程,强化接警民警责任,明确规定首次接报案民警是首接责任人,首接责任人所在的单位为责任单位。首接责任人接到报案,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对不属本单位、本部门管辖的,应在受理报案后先登记,再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部门处理,并将报案材料移交管辖部门、单位,同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案人。首接责任人对报案人刁难、推诿,拒绝受理案件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规范接处警工作,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接处警工作是案件来源的主要途径,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起报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首先是坚持“首接责任制”;其次是相互协作配合,打破辖区、警种制约;再次是实行部门、警种联动,科学调度警力,共同完成各项接处警任务。
四是将如实立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不及时立案、不依照立案标准立案、不如实立案、受理和立案台账填写不规范、迟报漏报等都要扣除其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分。
五是强化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将如实立案与执法质量考评挂钩,组建由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察机构,明确立案监督的职责权限,建立定期通报、交叉检查等工作制度和配套的约束、监督机制,按照各自的分工,采取深入基层和网上督察,从受案入手先查首接责任制每个环节,定期查阅,源头梳理,倒查办案单位的执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再次,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审阅、查阅上报的案卷,及时发现立案不实、有案不立等现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如实立案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