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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期间,多伦县公安局闻令即动,以“昆仑2024”专项行动为抓手,重拳出击,主动作为,强化跨部门多警种协作,广辟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运用情报导侦,缜密分析研判、周密组织抓捕,通过深挖彻查,连续破获三起“厅督办”案件,充分彰显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量,为“夏季行动”再添新战果,受到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贺电表扬。
5.17滥伐林木案
2024年5月17日,多伦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移交“5.17滥伐林木案”,接到案件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郝某明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被滥伐林木共计35968株,均为樟子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伦县蔡木山乡青龙背村2组被盗伐林木案
2024年6月19日,多伦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移送被盗伐林木案,接到案件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军、贾某玉擅自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并予以销售,涉案被采伐樟子松共计1208棵,均为幼树,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构成盗伐林木罪。多伦县公安局于6月25日、6月26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贾某玉、张某军进行传唤。经讯问,两人对其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伦县蔡木山乡光明村非法占用农用地
2024年7月2日,多伦县公安局接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臣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犯罪嫌疑人刘某臣毁坏耕地数量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多伦县公安局于7 月8 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臣进行传唤,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臣对其非法占用农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多伦县公安局将积极构建“打防管控宣”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持续加大巡查防控和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破案攻坚。严格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以雷霆之势重拳打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力争侦破一批大要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资源安全,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