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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乌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G207线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和一辆SUV车内人影密集,疑似超员,于是民警对该车拦停检查。经核查,面包车核载为7人,实载13人,超过核定人数6人。SUV核载为5人,实载7人,超过核定人数2人。
民警询问2名驾驶员得知,乘员均为附近矿上的职工,为节省接送成本,便挤在两辆车上出行,没有意识到超员的危害。执勤民警立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进行安全教育,讲解超员载客的危害。
西乌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SUV驾驶员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对面包车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9分的处罚。
近日,多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G239巡逻中队在日常路检路查中发现,行驶在省道304的一台小型普通客车可能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随即G239中队民警在车辆行驶前方设置临时检查点,对其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其实载9人,核载5人,超员4人。
经询问车辆驾驶员王某某得知,车上人员都是一起在西干沟乡附近务工人员,车上拉的有同村的还有邻村的,为了多挣钱,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便多拉人了。民警告知驾乘人员王某某超员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随后并联系车辆将多出来的人接上并送回。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某开据超员的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