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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在全盟范围内立即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和保健器材营销乱象专项行动的建议
提案号:0051
提案时间:2019/02/21
提案内容:近期“权健”“华林”等公司负责人被公安控制,再次将一直备受诟病的保健品推上风口浪尖。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保健器材销售市场乱象丛生,虽然“3·15”晚会年年播,相关部门每年都开展专项行动,然而保健品市场依旧野蛮生长。2018年初,中消协发布“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老年保健品相关投诉居首位。当前,保健品已成为一些不法人员牟取暴利的灰色地带,影响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打着“公益”和“免费”的旗号宣传保健“神药”。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和贪图小利的心理,打着为老年人免费体检、义诊,免费体验保健器材,举办所谓的健康讲座、“专家”咨询等活动,将普通保健食品吹嘘成能预防或治疗各种慢性病、疑难病的“神药”,误导老年人购买,让部分老年人过分迷信被夸大效果的商品,甚至放弃正规治疗,结果反而贻误了病情。
二、对老年人“洗脑”。老年人一般起的早,又没事。商家会在清早五六点,通过免费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免费体验、健康讲座,派员工或托儿对老年人进行轰炸式游说,打亲情牌。比如,以貌似专业的角度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价,以暗示的方式让人觉得用了产品以后确实改善了病痛,以算账的方式告诉老年人商品有价、健康无价,甚至以亲情攻势或免费旅游骗取老年人的信任。
三、暴利销售保健类商品。通过夸大宣传,诱导老年人高额消费普通保健食品和器材,牟取暴利。这些保健品或保健仪器价格远远超出市场正常范围,动着几百上千、甚至上万,谈不上性价比,还要求按所谓的疗程购买,迫使老年人承受较大的经济支出。部分老年人不顾儿女的反对,执意购买高价保健类商品引发家庭矛盾,购买后后悔想要退货又引起消费纠纷。
保健商品关乎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决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灰色地带。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非法营销方式,对社会危害较大。这些年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经常是等到老百姓发生一些极端案例后才介入,曾经拥有15万员工的“三株口服液”,因一场命案官司,“帝国”大厦轰然倒塌。今天的权健、华林、无极限等保健商品公司如不规范营销,坍塌只是时间问题。中国的保健品行业要进入健康、良性、有序的发展阶段,长远上需要政策端的细化,产业端的规范,渠道端的自律,消费端的专业,需要社会共治来打造保健品良好的生态圈。当前,迫切的是打击。为此,建议:
一、强化网格化日常监管,严打不法经营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组成执法专项治理小组,联合开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各类保健品违法行为。要前移监管端口,编织好监管和协管网络,以社区、城乡接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为重点场所,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等突出问题,严查以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不良企业及非法营销行为。将保健商品经营企业和营销单位,列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对象,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发生非法营销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开展会销的保健食商品企业“出局”,从而形成源头生产企业不敢参与、非法营销人员不敢组织保健商品会销的监管格局。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老年人自觉远离非法营销陷井。将中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一是开展进社区、进村镇活动,现场咨询、开座谈会等宣传形式,通过以案说法、曝光典型案例等鲜活例子,向老年人揭露非法营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老年人辨假识假的能力,提醒老年人远离非法营销;二是利用村镇、社区的宣传栏,宣传非法营销的形式和危害,让老年人提高警惕;三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正确的消费方式,曝光非法营销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四是发动全社会力量监督投诉举报,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在全社会营造自觉抵制保健类商品非法营销的良好氛围。
提案答复: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
2019年,为加强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锡盟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根据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在全盟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全盟各地公安食药环侦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经营保健品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保健食品店、养生体验店、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店经营资格、产品资质、进货渠道、查验记录情况,查看是否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是否建立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等,销售的保健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未经国家许可、不合格、过期失效的保健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欺骗和误导公众的行为。
检查的同时,向经营店主宣传有关保健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店主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筑牢保健品安全思想防线,自觉守法,并提醒经营店主,购进保健品时要向商家索取相应的发票,资质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并提供有关线索,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共同维护我盟保健品市场的安全秩序。
截至目前,全盟食药环侦部门共联合检查经营保健品场所105家,市场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犯罪案件1起,公安机关通过对移送案件立案侦查,破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1起、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