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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治安管控,规范旅店业的日常管理,夯实旅店业实名制登记制度,镶黄旗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旅店业实名登记住宿管理为主抓手,督促辖区旅店严格执行“实名、实数、实时”登记制度,坚决杜绝“不登记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等问题的出现,治安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旅店业实名登记住宿管理。
一、严格落实旅店业实名登记制度。治安大队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专门确定专职民警,负责督促辖区旅店加强实名登记住宿。与此同时,在强化旅店业实名登记住宿管理过程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要求统一实行“住宿证明”制度,即针对一些因特殊情况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宿人员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辖区旅店有义务告知住宿人员或向治安大队及派出所通报情况,由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据住宿人员提供信息,通过公安网查询确认后,向此类人员开具旅店居住证明,既方便群众住宿,又避免旅店不实名登记住宿情况发生。
二、强化旅店业检查督促力度。治安大队采取不定期方式经常性深入辖区旅店开展检查活动,对住店旅客的登记信息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旅店住宿旅客实时登记上传情况,并对上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比对。
三、加强旅店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根据辖区内的旅店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系统运用水平偏低,部分业主对旅客住店信息的录入、上传操作仍然不熟练,在录入旅客的住店信息时仍然会出现信息上传不全等实际情况。加强对旅店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治安大队专职民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门培训指导,手把手教学,为各业主解答各种问题,使其能够熟练操作该应用平台。
四、加大治安防范宣传力度。民警在开展检查过程中积极为业主加强法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火、防盗等基本常识,使旅店业业主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增强了和各旅店业主的交流和沟通,并听取旅店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旅店业主的真实想法,消除旅店业对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的误解,使他们由被动接受管理变为主动服从管理,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从而使辖区旅店业治安管理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