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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乌旗看守所严格执行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精神,落实“入所必检、疑病必查、有病必治”制度,努力保障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监所安全。
一、规范监管医务工作机制。根据所内医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入所体检、特殊病犯医疗管理、出所就医、药品管理及卫生防疫防控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监所医务勤务机制,规范健康检查、日常巡诊、应急处置等医务环节工作流程,落实针对性的治疗预防措施。
二、加强监所医务管理。一是严把收押健康检查关。对新入所人员一律由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病因或伤情不明的由医生开具健康检查建议书,由办案单位送医院检查诊断,根据结果确定是否收押;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予以拒收并出具相关文书;做到未经健康检查的,或有不符合条件收押的,坚持不予或暂不收押;二是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对全体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排摸,根据病情分类处置,并为在押人员逐人建立医疗档案。对长期体弱多病、患有慢性疾病、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落实治疗措施,重点予以关注;三是加强日常巡诊和出所就诊。及时巡诊,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发现病情及时诊治,及时处置。
三、积极落实日常医疗保障。一是结合医生日常巡诊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常识宣传,并定期向在押人员传授自我保健知识、突发疾病的紧急救治措施及心理调适等知识;二是保持监区良好环境卫生,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清扫监室并消毒;三是落实伙食保障,保持食堂清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严防因误食腐烂、不洁、不熟食品而发生中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