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回复情况 |
来信主题: | 关于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方式的相关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0-06-15 |
来信人姓名: | |||
来信内容: | 关于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方式的相关问题 | ||
处理情况 | |||
回复单位: | 锡盟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0-06-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2020年1月14日印发,第二十三条规定,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