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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回复情况
来信主题: 关于身份证丢失被冒用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8-06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您好,现在经常能看到身份证丢失后被不法分子使用,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便,如失信、欠款等,并且维权程序复杂,我也丢失过身份证,非常担心,请问有什么措施能避免这个问题吗?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4-08-06
回复内容:

您好,为有效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截至目前,工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支付宝、前海微众银行等企业均已与公安部对接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应用。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扩大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范围,最大限度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发生。